close

904140209061093  

話說很久很久很久以前

小編有個客戶

在彼岸的強國有間上市公司

客戶很少回台

全家大小都不在台灣

每年大概過年會回來一次

異常的神秘

不動產委託小編出租也很神祕

說不能讓稅捐單位知道什麼的

剛開始真的不知道客戶的用意

心想他們有專業會計師

稅法方面應該很懂

反正就是幫客戶服務

其他的不要多問就對了

後來剛好有時間的情況下

問了稅捐單位、會計師....

才知道原來客戶的做法

1367594652_f3ccdd27d2000e3f9255a7e3e2c48800  

 

*********************

台灣申報綜合所得稅兩種方式

1 結算申報

2 就源扣繳

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

我們每年5月份要報綜合所得稅通常就是結算申報

那什麼人會用到 就源扣繳

[ 久居海外且生活及經濟重心不在國內之僑民 ]

也就是華僑

 

結算申報就是按照當年度的收入按照級距申報

就源扣繳就是固定的20%

所以

收入是超過20%級距的人

有些"可能"就是用這種方式報稅

小編不是教大家逃漏稅阿

11111  

 

那高所得的人都用這種方式嗎?真不公平

那也不一定,因為有認定上的問題(身份上的認定)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自102年1月1日起  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(簡稱居住者)

一、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,且在一課稅年度內
(一)  在中華民國境內「居住合計滿31天」
(二)「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,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」者。

二 上述「生活及經濟重心」是否在中華民國境內,將由稽徵機關衡酌個人

之家庭與社會關係、政治文化及其他活動參與情形、職業、營業所在地、

管理財產所在地等因素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所以其實報稅要用 就源扣繳(非居住者)其實也沒那麼簡單

實務上

小編去電稅捐機關

對方告知

戶籍是否有設籍在自有住宅內

護照內的入境天數

是他們判定的主要依據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戶籍登記依戶籍法第20條第2項之規定:「出境二年以上,應為遷出之登記。」

也就是 除戶(戶籍會被遷出原來設籍的地方)

所以如果出國達兩年以上,期間未也曾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之記錄,

戶政主管機關即主動將該戶籍登記做遷出之登記,

主管機關亦由此推定該當事人已無居住於此之意思

 

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海外投資節稅

下一篇再跟大家分享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跟著老孫看房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